官方品牌服务协议


本协议是官方品牌与您就使用本系统等相关事宜所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约。您可以通过打印件加盖公章并寄回、或在官方品牌系统(即http://www.vipmp.wang/)相关版面点击确认、或以其它另行约定的方式加以确认,即表示您与往来已达成约定,同意接受本协议所列全部条款内容。 在签订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协议所列全部条款内容。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垂询,将为您解释各项条款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一条款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对相关条款的解释,请勿进行后续操作。


1. 服务内容


1.1. 本条款中“服务”指:向您提供官方品牌系统上所展示的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持服务以及网络支持服务。


1.2. 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本协议的说明与约定。


2. 服务费用


2.1. 服务费用将根据官方品牌系统上现时有效价格表计算并在订购版面列明,您需在约定的支付期限内通过约定的支付手段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2.2. 在您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服务费用之前,将保留不向您提供技术支持或服务,以及终止技术支持或服务的权利。


2.3. 您完全理解官方品牌系统价格体系中所有的赠送服务项目或活动均为在正常服务价格之外的一次性特别优惠,优惠内容不包括赠送服务项目的修改、更新及维护费用,同时赠送服务项目不可折价冲抵服务价格。


3. 权利义务


3.1 您对自己存放在官方品牌系统中的数据,以及登录和使用千媒各类产品与服务的口令或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因您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上述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3.2 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留网站的访问日志记录,包括发布的信息内容等信息,配合国家有关机关执法需要。


3.3 数据备份系您的义务和责任,官方品牌系统具有数据备份功能不意味着数据备份是的义务。不保证完全备份用户数据,亦不对用户数据备份工作或结果承担任何责任。


3.4 为付费用户提供7×24售后故障报修服务,为付费用户提供有效联络方式,保证能够及时联系到故障报修联络人。故障报修联络人在确认故障现象后及时修复和反馈。


3.5 提供7*24小时的400电话服务系统,解答客户在使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3.6 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用户数据的保存、销毁与下载。


4. 服务有效期及其产品范围


4.1 渠道商等合作伙伴的服务最长有效期为一年,认证成功通过之日起算。当服务满一年后,未在约定的时间里产生交易或低于预期,有权终止本服务。


4.2 官方品牌系统,拥有该系统的维护权与所有权,会持续更新,有权在该系统添加相关业务的导航功能。


5. 知识产权


5.1. 您应保证提交的素材、对服务的使用及使用官方品牌系统所产生的成果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有第三方基于侵犯版权、侵犯第三人之权益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或其他适用的法律等原因而向往来提起索赔、诉讼或可能向其提起诉讼, 则您应赔偿因此承担的费用或损失。


5.2. 如果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对您使用及其相关素材的知识产权归属提出质疑或投诉,您有责任出具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并配合相关投诉处理工作。


5.3. 您承认向您提供的任何资料、技术或技术支持、软件、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均属于或第三方所有。除或第三方明示同意外,您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上述资源,否则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6. 保密条款


6.1. 保密资料指由一方向另一方披露的所有技术及非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资料,产品计划,价格,财务及营销规划,业务战略,客户信息,客户数据,研发,软件硬件,API应用数据接口,技术说明,设计,特殊公式,特殊算法等)。


6.2. 本协议任何一方同意对获悉的对方之上述保密资料予以保密,并严格限制接触上述保密信息的员工遵守本条之保密义务。除非国家机关依法强制要求或上述保密资料已经进入公有领域外,接受保密资料的一方不得对外披露。


6.3. 本协议双方明确认可各自用户信息和业务数据等是各自的重要资产及重点保密信息。本协议双方同意尽最大的努力保护上述保密信息等不被披露。一旦发现有上述保密信息泄露事件,双方应合作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的产生。


6.4. 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7. 期限与终止


7.1.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均须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7.2. 您理解,鉴于计算机、互联网的特殊性,下述情况不属于违约:


7.2.1. 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


7.2.2. 由于互联网上的通路阻塞造成您网站访问速度下降;


7.3 如您或者您的终端客户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有权利暂停服务的使用。


7.4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7.5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主干线路中断、非法入侵、网路堵塞、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


8. 其他


8.1. 本协议附件、相关版面上的服务说明、价格说明和您确认同意的订购版面等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有任何前述约定与本协议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附件、官网在相关版面上的服务说明、价格说明和您确认同意的订购版面为准。此外,在上述文件中,本协议附件具有最高效力。


8.2. 如果任何议终止时条款在性质上或其他方面理应地在此协继续存在,那么应视为继续存在的条款,这些条款包括但不局限于保证条款、保密、知识产权、法律和管辖地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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